这是一个案例,其中列出的公司与未列出的公司合并,并且上市公司不被公认为是一家尚有幸存的公司。对于不适当的合并等,已经建立了标准标准,以防止所谓的“后门清单”,如果列出的公司与未列出的公司合并,并且由于一家公司等的结果,则列出的公司无法在一定的时间内识别出一定时间的列表,因此该公司无法确认与新清单相吻合,因为这将是一定的时间,因为这是一定时间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