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存款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破产时直接向储户支付一定金额存款作为解决方法的制度。每个金融机构每个存款人最多1000万日元的本金以及利息等受到保护(超过保护标准的金额将根据破产金融机构的资产状况支付)。但活期存款和不计息的储蓄存款(结算存款)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