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交易法》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通过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等获利,然后在六个月内进行反向销售,则必须将利润提供给公司。无论是否违法内幕交易,上市公司高管等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短线交易的风险都很大,所以制定本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不正当利用内幕信息,旨在防范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