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市公司的官员或其他成员通过购买或出售自己的股份等赚钱,然后在此六个月内购买或出售,则该利润由《金融工具和交易所法》监管,以便将其提供给公司。这是一项规定,以防止不公正地使用此类信息,无论它是非法的内幕交易,因为在上市公司的高管在短期交易中工作时,使用内部信息的风险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