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加合作金融机构自有资本,吸收外部投资,根据《合作金融机构优惠投资法》制定。在优先投资制度中,为了保持公司的合作性质,优先投资凭证持有者在股东大会上没有投票权,但另一方面可以获得优先股利,并有权要求优先分配剩余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