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根据合作金融机构的优先投资法案发布的,目的是从合作社金融机构的成员之外提高投资,以增强其资本。在优先投资系统中,为了不破坏合作组织,优先投资证券的所有者通常在投资者的股东大会上没有投票权,但另一方面,他们可以获得优先级别并获得优先级别的优先资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