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向不特定人数购买某公司(需提交证券报告书的公司)股票等的行为,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按照公开购买价格、购买期限等必要要求,在证券市场外购买某些股票等的行为。请注意,《金融商品交易法》第 27-2 条至第 27-22-4 条规定了要约收购方式和有关要约收购的披露方式,《金融商品交易法》第 167 条规定了要约收购人等关联方的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