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渡方 |
原卖家、特约代理*1
- 这仅适用于您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特约代理人(即使您是交易所的交易参与者也需要注册)并声明交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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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器 |
主要卖家、特约代理商*2、消费者、经销商
- 在交易所注册的特约代理人(即使您是交易所的交易参与者也需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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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油提款税 |
未征税交易、应税交易*3
- 不包括已纳税交易。另外,应税交易不包括地方税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二十一条规定的免税轻油(含准用该法附则第十二条之二之七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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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交货数量 (根据交货单位,1件100kl) |
- 原经销商
500 件(50,000kl)- 资本金5000万日元以上的特约承包商、客户或正式员工50人以上
100 件(10,000kl)- 资本金5000万日元以下、正式员工50人以下的特约承包商和经销商
3 件(300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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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关于交货的确认 |
为了让实际发货的人能够了解对方,请向交易所提交规定的文件(确认货物的发货对方、发货数量、发货地点、发货日期)。 |
| 都道府县柴油提款税程序 |
实际提货人将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柴油提取税的声明。 |
| 特殊承包商注册/更新 |
- 注册文件
·特约承包商及注册特约催收代理人证明书·登记都道府县列表·有关兑换规定等的书面宣誓·承诺如果注册申请事项等有任何变更,将立即通知的文件
- 注册更新
・申请人的总资本或投资额低于 5,000 万日元且正式员工低于 50 人的特约承包商每年必须办理更新手续。・但是,如果申请人的总资本或投资额为 5000 万日元或以上,或者正式员工人数为 50 人或以上,则无需办理更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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