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会员手机版 放弃系统
2007年5月21日,OSE推出Give-Up系统,通过降低结算相关操作的保证金要求和办公费用来提高期货和期权交易的便利性。
放弃系统
什么是放弃系统?
放弃系统是指客户将订单执行委托给交易参与方,并将其结算相关业务(期货交易结算时差价的支付/收取、期权费和保证金的支付/收取等)委托给其他交易参与方。
图表1
放弃系统的优点
降低成本/高效风险管理
客户可以将客户与证券公司A、证券公司B和证券公司C进行的交易合并到证券公司C。这样不仅可以降低保证金要求和办公费用,而且可以更有效地管理风险。
图表2
最佳条件下执行
放弃系统可以满足很多投资者希望使用多个交易参与者下单并选择执行条件最好的交易参与者的需求。
此外,在放弃制度下,客户在享受上述优势的同时,还可以通过继续与交易参与者保持业务关系,像以前一样从多个交易参与者那里获得有用的信息。
图表3
[ 示例 ]
放弃系统可以减少多少保证金要求?
客户
在没有放弃制度的情况下,客户X向A证券公司支付80万日元期权费,从B证券公司收到56万日元期权费,同时存入160万日元作为保证金。
图表4:没有放弃系统
放弃系统下
但是,在放弃制度下,当客户X将在证券公司A进行的交易放弃给证券公司B时,客户X与证券公司A之间不会发生付款和收款。此外,在证券公司A进行的交易与在证券公司B进行的交易之间,期权费和头寸会相互抵消。因此,客户X支付24万日元作为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额 期权溢价(无需额外保证金,因为净头寸后有更多多头头寸)。
图5:放弃制度下
放弃操作流程
图表6
(注)
- ・本概要是基于客户将订单委托给交易参与者A并将结算委托给交易参与者B的情况。
- 签署放弃协议(图6流程①)客户、客户委托下单的交易参与者(以下简称“执行参与者”)和客户委托放弃的交易参与者(以下简称“指定承载参与者”)均需事先签订放弃协议,并约定费用金额等。
- 客户指示放弃(图6中的流程②)当客户指示放弃时,原则上他/她必须每次都告知执行参与者其放弃意图以及指定携带参与者的姓名。但如果执行参与者和承载参与者事先同意,则可以在订单委托后发出放弃指令。
- 执行参与者向 OSE 放弃通知(图 6 中的流程 ⑤)
- 指定携带参与者向 OSE 发出接收通知(图 6 中的流程 ⑦)
- 执行放弃(图6中的流程⑧)当 OSE 收到指定携带参与者的通知,表明他/她接受接受时,OSE 将执行此类放弃。
- 向客户发出放弃执行通知(图6中的流程⑩)执行放弃后,执行参与者或承载参与者立即通知客户。
- 客户开/关声明(图6中的流程⑪)客户通知指定携带参与者放弃交易是开仓购买或销售,还是平仓购买或销售。
- 保证金的存入和退还、结算金额的支付和接收(图6中的流程⑫)客户存入/收取保证金退款,并与指定承载参与者支付/收取结算金额
通知
- 签署放弃协议
执行参与者、客户和承载参与者必须提前签订放弃协议,规定各方之间支付/收取放弃费用的方式以及放弃未能执行时的处理方式。 2017 年标准放弃协议- 客户放弃指示的截止日期原则上每次都有必要由客户向执行参与者发出放弃指示。如果客户事先获得执行参与者和承载参与者的批准,客户可以在执行参与者指定的时间之前发出放弃指令。
- 与放弃相关的打开/关闭声明的截止日期。客户可以在携带参与者指定的时间之前通知携带参与者是否是开仓购买或销售,或者结束购买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