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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上的买卖是采用竞争性买卖方法进行的。
竞争性买卖是指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报价与投标之间进行竞争,当最优先报价与最优先投标价格在价格上相符时,以该价格作为合同价格签订销售合同的方式。这种方法据说是短时间内处理市场上大量买卖订单的最合理的方法。
订单类型
基本上有两种类型的订单: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
| 市价单 | 以任意价格购买/出售的订单 |
| 限价订单 | 以○○○日元(或以下)购买或以○○○日元(或以上)出售的订单 |
此外,还有一些具有一定执行条件的订单,例如具有捐赠条件的订单、具有撤回条件的订单、非执行订单和IOC订单。
| 带有捐赠条件的订单 | 订单须在捐赠正面或背面后执行 |
| 合约订单 | 订单条件为在前一收盘价或主要收盘价时执行 |
| 未履行的订单 | 在每个交易时段结束之前作为限价订单有效的订单,如果在 Zaraba 上未完成交易,则必须更改为收盘市价订单并在前一收盘价或大收盘价时执行 |
| 国际奥委会命令 | 条件订单,立即以指定价格或更优惠的价格执行部分或全部数量,并使未执行的订单数量到期 |
对于 IOC 订单,另请参阅下面的传单。
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王子
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询价时价格较低的出价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出价,买入价格时价格较高的出价优先于价格较低的出价。因此,例如,如果有 100 日元、101 日元、102 日元和 103 日元的买入价,则您可以以较低价格出售的 100 日元买入价将优先,而如果有相同价格的买入价,则即使较高但您也想购买的 103 日元买入价将优先。
除了指定价格(限价)的买价和卖价外,还有市场买价。市场买价是您想要以任意价格出售或购买的价格,因此市场买价优先于具有指定价格的买价(限价)。
时间优先原则
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对于相同价格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先出价的原则优先于后出价的原则,具体取决于出价的时间。例如,如果交易参与者 A 的买入价为 100 日元,交易参与者 B 的买入价为 10,000 股,且交易参与者 A 的买入价先进行,则交易参与者 B 的买入价将在交易参与者 A 的 100,000 股全部成交后执行。
同时出价和报价
作为时间优先原则的例外,在上午时段和下午时段开始交易时,截至该时间点下的所有订单都会同时执行,并在交易停止后确定第一个执行价格。 (所有在第二市场开盘价之前或停牌后第一合约价格之前的委托,包括第一市场或第一市场期间的委托,均视为同步委托。)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将使用“Itayose方法”执行。
个人竞争性买卖方式
Itayose 方法和 Zaraba 方法
东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TSE”)的买卖是通过个人竞争性交易进行的。个人竞争性买卖有两种方法:“板寄法”和“扎拉巴法”。
| 板寄方法 | 扎拉巴方法 | |
| 实施后 | 见证开始时 会话结束时 暂停交易后重新启动时 当显示特殊报价/连续执行报价时 |
除了左侧列出的之外 (捐赠和关闭之间 = Zaraba 等) |
| 执行价格 | 从买卖订单中找到匹配的价格,该价格成为单一执行价格 |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按照匹配顺序执行 |
特殊标志
例如,当股价为1,000日元时,紧接着它会涨到1,100日元,然后紧接着会涨到950日元。
因此,在确定价格时,只有当价格与上一次价格相比处于一定范围内时,TSE 才允许立即完成下一次销售。这个价格范围称为“报价更新价格范围”,是根据之前的价格确定的。
如果下一笔交易的完成价格超出了上次价格更新后的价格范围,则交易不会立即完成,并且会在更新后的价格范围内显示“特别报价”。如果交易执行价格高于前一价格,则会显示“买入”特别报价,如果价格低于前一价格,则会显示“卖出”特别报价。
例如,如果上一个合同价格为 1,000 日元,则下一个合同价格为 1,050 日元。 (+50日元),报价更新后的价格范围为30日元,因此我们显示1,030日元的特殊买入报价,并提示“1,030日元以上有买单,但有卖单吗?”通过这种方式显示特殊报价,价格不会在瞬间大幅波动,让投资者可以规划下单时机。此外,如果由于显示特殊买入报价而发出卖出指令,则已下达买入指令的投资者可以以更便宜的价格买入。
此外,即使显示特殊报价,如果没有反单进来并且无法以特殊报价完成交易,特殊报价将会每 3 分钟更新一次,并逐渐接近可以完成交易的价格。该价格范围与报价更新价格范围相同。
持续执行报价
上述特殊报价是一种防止价格立即大幅变化的机制,例如以 1,000 日元执行交易,然后以 1,050 日元执行交易。然而,随着交易系统加速执行处理,可能会因持续买入(或卖出)而出现价格快速波动。例如,当最近的合约价格为1,000日元时,如果大额买入订单或多笔买入订单导致连续以1,020日元→1,040日元→1,060日元等买入和卖出,则不会显示特殊报价,预计会出现价格突然变化。
连续执行报价是为了抑制此类情况下的突然价格波动而引入的系统。如果交易在起始合约价格两倍于报价更新价格范围的水平上连续执行,则在从起始合约价格到两倍报价更新价格范围的价格完成交易后,将显示连续执行报价一分钟,以告知人们价格瞬时突然变化,并鼓励柜台订单抵消价格变化。显示连续执行报价的要求如下。
① 如果一个订单导致连续执行的水平超过最近执行价格更新价格范围的两倍(起始价格为最近执行价格)
②无论是否是多重委托,如果从起始价执行时间起1分钟内连续执行超过更新价格范围两倍的水平(起始价在Zaraba期间的第一次执行时设置,此后在1分钟后的第一次执行时重置,或使用Itayose方法执行后的第一次执行时重置)
请注意,在显示连续执行报价时,交易将使用 Itayose 方法进行,在显示连续执行报价后一分钟后,将在基于连续执行报价的报价更新的价格范围内进行交易。如果匹配价格存在,则交易立即完成,但如果匹配价格超出范围,则连续执行报价将切换为特殊报价,特殊报价以“连续执行报价±报价更新价格范围”的价格显示。
收盘拍卖
为了提高收盘价形成的透明度,东京证交所推出了在交易时段结束时进行买卖的收盘竞价。具体来说,从Zaraba结束(下午3点25分)开始,会有5分钟的接受订单时段(收盘前),然后在下午3点30分举行itayose。
收盘竞价中,Zaraba 结束前未售出的订单将自动转入收盘前竞价。此外,在预收市开始时(下午 3:25),具有合约条件的订单和非执行订单(Zaraba 上未执行限价订单时的未平仓订单)被导入面板。在预收盘期间,只接受订单,因此不会执行任何交易,但可以下新订单以及更改或取消现有订单(但是,无法更改执行条件)。
然后,预收市时段将在交易时段收市时间(下午 3:30)结束,并举行收市时段。此时,相同价格下单的优先顺序如下。
①在后一市场开盘价确定之前收到的订单(这将被视为同时买入和订单)
②Zaraba开盘价确定后收到的订单(时间优先原则)
③ 预收市开始时进入董事会的有条件订单和不良订单,以及预收市期间接受的订单(与①区分开,视为同时出价和出价)
请注意,收盘时可完成交易的价格范围最多为 Zaraba 最终价格(包括最终报价)更新价格范围的两倍。
停止分配
止损配置是当股价上涨或下跌至涨停价且供需严重失衡时,用于买卖以确定收盘价的配置方法。
要建立收盘价,必须执行所有市价单,因此如果提交了大量市价单,则无法建立收盘价。因此,在以止损价确定收盘价的情况下,我们不会照原样应用正常的 Itayose 方法的执行规则,而是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交易将完成。
·市价单被视为限价范围内的限价单。
·如果限价位于止损高位,如果在限价处有1个或更多单位的卖单,如果限价在限价处,如果有1个或更多单位的买单,则交易将完成。
分配止损时,每个交易参与者将根据 Itayose 方法按顺序买入和卖出。即使能配置一个交易单位,也会设立止损配置,因此有些券商可能不会配置。此外,各交易参与者将根据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分配结果并根据自己的内部规则,决定对下单客户的分配。因此,您的订单是否会被设置止损执行取决于您的证券公司的规则以及东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特殊合同
为了提高收盘价建立的机会,东京证券交易所将允许交易在交易时段结束时在 Itayose 中在以下条件下完成,即使该交易无法通过正常 Itayose 或止损分配完成(例如,该交易在收盘时在可能交易范围之外进行匹配)。这称为特别协议。建立特别合同的条件如下。
·如果在大盘收盘时更新的价格范围的上限(下限)价格处累计买单*数量和累计卖单数量各为1个或以上,则交易将以大收盘时更新的价格范围的上(下限)价格完成。
*大收盘时更新价格范围的上限(下限)价格以及价格较高的订单总数
接受执行处理的订单是指以可能交易范围的上限(下限)价格下达的订单以及以优先于该价格的价格下达的订单。特殊合约中的订单优先级根据下单时间确定,与价格或执行条件无关。
为了帮助投资者了解交易方法,东京证券交易所提供了“东京证券交易所官方股票支持者”,其中解释了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另请参阅此处的具体示例和更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