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会员手机版 自律操作摘要
法律地位
FIEA第84条第1款规定,交易所“必须开展适当的自律活动,以使证券买卖和市场衍生品交易公平,保护投资者”。同一条第 2 款和内阁府条例对自律活动的定义如下。
- 金融产品上市、退市等相关业务
- 会员等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调查
- 此外,内阁府条例规定的以下事项是确保金融工具市场交易公平性所必需的
- 对会员在金融工具市场进行证券买卖或市场衍生品交易等内容的审查
- 会员资格审查、处分等相关工作
- 上市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审核及发行人对发行人的处置相关业务
- 与特定自律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等规则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以及关于章程变更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提案大纲的制定
自律运营的体系和特点
| 交换质量控制中心 | 作为“交易所质量控制中心”,我们保护日本资本市场的公平和信任。 |
| 确保中立性和有效性的组织结构 | 为了确保市场公平并赢得投资者的信任,我们拥有一个高度自治、公平和中立的组织架构来管理和运营。 |
| 强调与市场参与者的对话 | 为了及时发现市场环境的变化,我们注重与交易参与者、上市公司的对话,以及与国内外管理机构和相关组织的合作。 |
| 开发支持系统以防止违法行为 | 我们针对交易参与者、上市公司等开展合规支持活动,以促进市场使用者对法律法规的了解,防止市场出现不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