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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会员管理端 交易方式

摘要

期货期权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个人竞争性交易进行。

  • 对于常规时段个人竞争性交易,执行价格是使用 Zaraba 方法确定的。在Zaraba方法中,当最低价格的卖单和最高价格的买单匹配时,该价格成为执行价格,匹配的订单之间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完成交易。
  • 对于开盘竞价、收盘竞价以及暂停交易后恢复交易时的个别竞争性交易,将使用下述 Itayose 方法确定合约价格。

使用 Itayose 方法的执行价格确定方法

根据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量最大、未成交量最小的价格即为板寄法下的合约价格。

  • 市价单也会根据订单接收时间进行优先排序,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执行。所有未使用 Itayose 方法执行的市价订单都将失效,因此无法保证执行。
  • 无论是否存在 Itayose 方法中的交易,一旦过了 Itayose 时间,交易就会转移到 Zaraba(交易结束时除外)。

对于收盘竞价交易,与开盘竞价一样,我们会设置接受委托的时间参加板约,板约与接受委托的截止时间同时举行。

  • 从保证价格连续性的角度来看,如果收盘竞价计算出的价格相对于之前的合约价格超出了预定的价格范围(收盘价范围),则交易将不会完成。收盘价范围是立即执行价格范围相同

使用 Itayose 方法确定合同价格的要求

  内容
条件 1 有买入或卖出限价的价格中从最高价加1个基点到最低价减1个基点的价格范围(注1)内卖价和买价对应的价格
条件 2 如果条件1有多个价格,则以最大执行数量的价格
条件 3 如果条件2有多个价格,则使累计卖单数量与累计买单数量之差(以下简称“不平衡数量”)最小的价格
条件 4

如果条件 3 有多个价格,则选择以下价格之一

  1. 当所有不平衡数量售完时,其中的最低价格
  2. 当所有不平衡数量变为净买入时,其中最高的价格
  3. 对于 1 和 2 以外的条件,条件 5 的价格
条件 5

以下价格之一

  1. 如果使不平衡数量最小化的价格中的最高价格(如果相关价格存在成为净卖出的价格和成为净买入的价格,则仅限于不平衡数量成为净卖出的价格中的最低价格和不平衡数量成为净买入的价格中的最高价格;下同)低于书籍的中心价格(注 2)、则最高价
  2. 如果在使不平衡数量最小的价格中的最低价格和最高价格之间存在库存中心价格,则该库存中心价格
  3. 如果不平衡数量最少的价格中的最低价格高于该板的中心价格,则为最低价格
  • 可能会包含超出出价限制范围的价格。

  • 账面中心价为当日前一合约价格(如果没有,则为当日涨停板价格范围的参考价格。在策略交易中,为不平衡数量最小的价格范围内的最高价格)。

请参阅下文,了解使用 Itayose 方法确定执行价格的具体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