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会员端 除名标准摘要
退市标准(所有市场通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将被摘牌(《证券上市规则》第601条第一项第一项至第二十项):
| 物品 | 退市标准(每个市场通用) |
| 不遵守商家信息维护标准 | 如果公司不符合上市维持标准,则自违规之日起一年内(交易量符合上市维持标准的情况下为 6 个月)(注 1)未能遵守上市维持标准,该公司将被摘牌。 此外,如果公司不遵守上市维护标准,则需要在情况发生后 3 个月内、原则上 1 年内(交易量符合上市维持标准的情况下为 6 个月)提交计划,描述遵守上市维持标准的努力及其实施时间(注 1)。 |
| 延迟提交证券报告等 | 附有审计报告、中期审核报告的证券报告、半年度报告在法定报送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未报送(已获批准延长证券报告报送期限等的,在批准期限届满后第8日(不含工作日)未报送的) |
| 虚假陈述或不当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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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注意股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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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上市协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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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银行交易暂停、破产程序・重整程序/重整程序、停止业务活动、不当合并等、损害与控股股东交易的健全性(若控股股东因第三方配股而发生变更)、未委托股票管理机构、限制股份转让、使公司成为 全资子公司、未指定记账过户机构办理、不合理限制股东权利、收购全部股份、请求出售股份收购等、反向分股、涉及反社会势力等(公共利益或投资者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