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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会员端 除名标准摘要

退市标准(所有市场通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将被摘牌(《证券上市规则》第601条第一项第一项至第二十项):

物品 退市标准(每个市场通用)
不遵守商家信息维护标准 如果公司不符合上市维持标准,则自违规之日起一年内(交易量符合上市维持标准的情况下为 6 个月)(注 1)未能遵守上市维持标准,该公司将被摘牌。
此外,如果公司不遵守上市维护标准,则需要在情况发生后 3 个月内、原则上 1 年内(交易量符合上市维持标准的情况下为 6 个月)提交计划,描述遵守上市维持标准的努力及其实施时间(注 1)。
延迟提交证券报告等 附有审计报告、中期审核报告的证券报告、半年度报告在法定报送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未报送(已获批准延长证券报告报送期限等的,在批准期限届满后第8日(不含工作日)未报送的)
虚假陈述或不当意见等
  1. 本所认为证券报告等存在虚假陈述,且不立即退市明显难以维持市场秩序时
  2. 财务报表等所附审计报告或者中期财务报表等所附中期审核报告存在“不当意见”、“未发表意见”等内容,且本所认为不立即退市将明显难以维持市场秩序时
特别注意股票等
  1. 本所认为尽管符合重点关注股票的条件,内部控制制度等不存在健全或者运行正常的可能性的
  2. 本所认为被列为重点警示股票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不存在任何可能性的
  3. 被指定为关注股票一年后,经检查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等已建立,或者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检查中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等运行正常时
  4. 被指定为特别警示股票后,被认为内部控制系统等已正常建立和运行,但在继续被指定为特别警示股票并作为跟踪观察对象后,不再被认为内部控制系统等正在正常维护和运行
违反上市协议等
  1. 如果上市公司严重违反上市协议、严重违反与首次上市申请等相关的誓言、或不再是上市协议的一方
  2. 本所认为上市公司违反首次上市申请宣誓事项、不符合首次上市标准,且一年内未按照首次上市审核的规定办理上市资格的
其他 银行交易暂停、破产程序・重整程序/重整程序、停止业务活动、不当合并等、损害与控股股东交易的健全性(若控股股东因第三方配股而发生变更)、未委托股票管理机构、限制股份转让、使公司成为 全资子公司、未指定记账过户机构办理、不合理限制股东权利、收购全部股份、请求出售股份收购等、反向分股、涉及反社会势力等(公共利益或投资者保护)

(注1)维持上市标准所列项目中,“传统持股比例”和“净资产数额”除外。详见《上市维持标准详情》中的“流通股数量”和“净资产金额”。

传统股票
净资产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