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会员端 上市(基础设施基金)
基础设施基金要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基础设施基金的发行细节等事项必须符合《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审查标准。
标准包括基础设施资产规模占管理资产总额比例相关标准、基础设施资产、基础设施相关证券和流动资产总额占管理资产总额比例相关标准、资产总额相关标准以及制定选择基础设施的基本政策等正式要求 运营商。首次上市申请人的资产管理制度、合规性、及时披露制度等方面应当被认为是适当的,并预计在上市后能够继续进行现金分配。
具体筛选检查标准如下。
(注)
- ・对于基础设施基金,可以列出 (1) 投资证券、(2) 投资信托受益凭证、(3) 外国投资证券、(4) 外国投资信托受益凭证或 (5) 证券信托受益凭证(以 (3) 或 (4) 作为受托证券的受益凭证),但本页的描述涉及 (1) 投资 证券。
管理公司的属性等
| 项目 | 标准详情 |
| 管理公司的适当性 | 受托管理投资公司资产的管理公司是日本投资信托协会的普通会员。 |
| 投资者登记册管理员 | 投资者名册管理员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本所批准 |
管理资产详情等
| 项目 | 标准详情 |
| 基础设施资产等数量与管理资产等总量的比例 | 预计达到 70% 或更多 |
| 基础设施资产等、基础设施相关证券、流动资产总额占管理资产总额等的比例 | 上市时预计达到 95% 或更多 |
财务详情
| 项目 | 标准详情 |
| 总净资产 | 预计上市时将达到 10 亿日元或更多。 |
| 总资产 | 预计上市时将达到 50 亿日元或更多。 |
| 审计意见 | 必须满足以下 (a) 和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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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基金所有权条件
| 项目 | 标准详情 |
| 上市投资单位 | 预计在上市时将达到 4,000 或更多。 |
| 主要投资者 (投资单位持股量最大的10家实体,下同) |
上市时主要投资者持有的投资单位总数占已上市投资单位总数的比例预计在75%以下。 |
| 投资者数量 | 上市时,投资者数量(不包括主要投资者和发行人(如果发行人持有自己的投资单位))预计将达到1,000人或更多 |
管理体系及架构等
| 物品 | 标准详情 |
| 披露系统 | 申请基础设施基金首次上市的实体处于允许该实体以适当方式披露有关该基础设施基金的信息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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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系统 | 申请基础设施基金首次上市的主体已具备良好开展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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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钱分配 | 与首次上市申请的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资金或利润的分配预计将在上市后继续进行 这将从以下角度考虑,例如是否预期通过在管理资产等中持续拥有基础设施资产等来分配与该问题相关的现金或基金收入,这些资产产生或预期产生与租赁业务等相关的利润,并预期从中持续分配现金或收入。 |
| 其他 | 从公共利益或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并不被认为是不适当的。 |
条款及条件
| 项目 | 标准详情 |
| 操作员 | 选择运营商的基本政策载于投资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中。 |
| 退款处理 | 投资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规定,不得根据投资者的要求退还投资单位。 |
| 营业期间 | 规定确定为营业期限的期限至少为6个月。 |
其他
| 项目 | 标准详情 |
| 记账转移机构处理 | 申请首次上市的股票须接受指定记账过户机构的记账过户业务,或预计在上市时已完成记账过户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