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会员管理端 上市(风险基金)
对于创业基金,《证券上市规则》第1318条规定了创业基金发行人的资质要求、创业基金的流动性等退市标准,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的,该基金将被退市。但是,如果资产管理公司等的业务被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等接管,并且满足一定条件,则该基金可能会被退市。 可以继续列出。
如果存在退市的可能性,该风险基金将被指定为“待确认担保”,并将这一事实公之于众。即使做出退市决定,风险基金也将被指定为退市证券,并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交易。
具体除名标准如下:
| 项目 | 除名标准 |
| 投资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 | 上市创业基金所属的创业基金发行投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该上市创业基金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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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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