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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会员手机版 TOCOM 的交易检查(市场监督)

即使在交易所执行的交易未被判定为《商品衍生品法》第116条所禁止的不公平交易,但如果违反或可能违反交易所的规则,交易所将对接受交易委托的会员给予指示或制裁,会员将对客户采取适当的行动,例如警告、强制执行交易 根据其内部合规政策的限制等。

以下示例是涉嫌不正当交易等行为的典型示例。请您注意,如果您多次从事此类行为,您可能会受到警告或交易​​限制。

  1. 集合拍卖期间故意操纵价格 (Ita-awase)
    1. 为了改变集合竞价 (Ita-aase) 的合同价格而下达买(卖)订单的做法,同时提前、在不可取消期 (NCP) 期间和/或之前下达卖(买)订单,以及在确定当日交易时段收盘竞价的合同价格之前下达卖(买)订单。
    2. 在不可取消期 (NCP) 之前以及确定当日交易时段收盘竞价合约价格之前,为了调整集合竞价 (Ita-awase) 合约价格而取消先前下达的订单或修改提前下达订单的价格和/或数量的做法。
  2. 连续交易期间故意操纵价格 (Zaraba)
     
    在连续交易过程中,独立或与其他人合作,成为买方和卖方执行执行,以及通过看似追逐更高(更低)价格的买(卖)订单来执行订单的做法,以达到移动价格的目的。
  3. 结算价格计算期间故意操纵价格
     
    在结算价计算期间,以操纵结算价(交割价)为目的,独立或与他人合谋进行交易的行为。
  4. Misegyoku(虚假订单或欺骗)
     
    以推高/压低价格为目的,在连续交易过程中误导性地展示大量买(卖)单(Misegyoku)而无意执行买(卖)单,然后在其他市场参与者下达买(卖)单时,下达相应的买(卖)单并执行的行为,从而引诱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买(卖)单,从而推高/压低价格。
  5. 领先
     
    当经纪商收到客户的买入(卖出)指令时,明知下达该指令会导致市场价格上涨(下跌),在下达该客户指令之前,在同一合约月份下达自营买入(卖出)指令并在市场水平上执行的做法,以低于(高于)该客户指令的价格执行自己的买入(卖出)指令,然后向客户下达买入(卖出)指令 订单并以上涨(下跌)的价格水平执行。
  6. 利润转移
     
    连续交易中收到客户的卖单和买单后,未立即下达该客户订单,以利用该客户订单在自己的自营交易中获取利润,而是先下达与该客户卖(买)单相匹配的自己的买(卖)订单并执行,然后再针对该客户买(卖)订单下自己的卖(买)单, 以高于(低于)原交易合约价格的价格执行,以及以相同代币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自营交易为客户交易提供利润的做法。

在认定是否存在此类行为的故意时,除确认行为人主观故意的明显情况外,如果综合考虑一系列行为等后能够客观地识别该意图即可。需要说明的是,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包括因疏忽或疏忽而导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