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义务指数期权的结算

指数期权的结算

  • 指数期权交易可以通过行使期权或抵消交易(抵消买入或卖出)来结算。对于东证期权、日经225期权和JPX-日经指数400期权,该权利只能在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天行使(欧式期权)。行权期权和相应空头头寸的结算应通过支付和收取行权价格与特别报价(SQ)之间的差价来进行。

    ※ 对于期权交易,虽然权利金的支付和收取应在交易后的第二天进行,但与期货交易不同的是,按市值计价的保证金的支付和收取不会发生。
  • 如果在最后交易日之前未执行抵消购买或出售,则所有 ITM(价内)期权头寸将自动行使,除非明确放弃该权利。另一方面,所有 OTM(价外)期权头寸均被解散。

    —特别报价(SQ)根据最后交易日后第二天各指数成分股的开盘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