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管理端 上市(国外股票)
仅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未能满足持续列出标准
上市公司一年内(交易量达到持续上市标准的为六个月)持续不符合持续上市标准的,将被摘牌1),原则上在首次未能满足持续上市标准(《证券上市规则》第602条第1款)后。
上市公司需要提交一份计划,具体说明在一年内(对于交易量达到持续上市标准的交易量而言为六个月)达到持续上市标准的行动和时间表1原则上从首次不符合继续列出标准时算起。上市公司“交易额/交易量”、“市值”、“净资产额”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首次不符合条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本预案,“股东数量”、“流通股数”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交。
- 在持续上市标准中规定的条件中,“净资产金额”可以享受特殊豁免。详情请参阅《上市(境内股票)》中《持续上市条件详情》中的净资产数额。
过渡措施
属于以下类别的上市公司将采取与暂时适用的继续上市标准相关的过渡措施。
- 截至 2022 年 4 月 3 日列出的公司,不包括属于以下项目的公司:
- 在选择新的细分市场时接受与初筛相同级别的审查程序的公司
- 2022 年 4 月 4 日或之后转移到不同细分市场的公司
- 自 2022 年 4 月 3 日起被指定为处于警戒状态的证券的公司,或在 2022 年 4 月 4 日或之后被指定为处于警戒状态的证券或处于特别警戒状态的证券的公司
- 如果公司未能达到持续上市标准,公司应披露一项计划,说明其为满足持续上市标准而采取的行动以及这些行动的实施时间表,并在三个月内报告该计划的进展情况2或六个月3从财政年度结束开始。
- 如果不符合“交易额/交易量”、“市值”或“净资产额”标准,则为三个月。
- 如果不符合“股东人数”或“流通股”条件,则为六个月。
作为过渡措施适用的继续列出标准如下。
| 项目4 | 作为过渡措施应用继续列出标准 | ||
|---|---|---|---|
| 优质市场 | 标准市场 | 增长市场 | |
| 股东数量 | 800 或更多 | 150 或更多 | 150 或更多 |
| 流通股 | a。流通股数量:10,000股以上b。流通股市值:10亿日元以上 | a。流通股数量:500股以上b。流通股市值:5亿日元以上 | a。流通股数量:500股以上b。流通股市值:25亿日元以上 |
| 交易量 | 六个月内平均每月交易量:40 单位或以上 | 六个月内平均每月交易量:10 单位或更多 | 六个月内平均每月交易量:10 单位或更多 |
| 市值 | - | - | 5亿日元或更多(首次上市后 10 年后适用) |
| 净资产金额 | 净资产为正数。 | ||
- 有关每项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上市(国内股票)下的继续上市标准详细信息。
上市公司未能且持续未能达到过渡性持续上市标准的,原则上自首次未能达到过渡性持续上市标准一年后(持续上市标准交易量为六个月)退市。
其他除名标准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摘牌(《证券上市规则》第602条第一项第二项至第五项)。
| 物品 | 作为过渡措施继续采用上市标准 | ||
|---|---|---|---|
| 优质市场 | 标准市场 | 增长市场 | |
| 指定记账转账机构处理 | 上市公司不参与指定记账划转机构办理的上市外资股票等的托管记账划转操作或者境外股票信托受益凭证等的记账划转操作的情形 | ||
| 股票转让等限制 | 上市公司限制上市外资股转让等情形 | ||
| 存款协议到期等 | 上市公司为上市境外股票存托凭证发行人的,存托协议及其他协议到期的情况 | ||
| 其他 | 暂停银行交易、破产/重整程序或重整程序、停止业务活动、不当合并等、迟延提交年度或季度证券报告、虚假陈述或反对意见等、违反上市协议等、转为全资子公司、不当限制股东权利、 收购全部股份、请求出售股份等收购、股份合并、反社会势力参与等(为了公共利益或保护投资者而认为适合退市的情况) | ||
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多次上市
未能满足持续列出标准
上市公司原则上连续一年不符合持续上市条件的,予以退市5,在其首次未能满足持续上市标准(《证券上市规则》第 602 条第 2 款第 1 项)之后。
上市公司必须提交一份计划,具体说明在一年内满足持续上市标准的行动和时间表5,原则上,从它第一次未能满足持续上市标准时算起。当上市公司不符合“交易状况”标准时,应在首次不符合标准后六个月内提交该计划,对于“净资产”标准,则应在三个月内提交该计划。
- 在持续上市标准规定的条件中,“净资产金额”可以享受特殊豁免。详情请参阅上市(境内股票)项下的继续上市标准详情。
其他除名标准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摘牌(《证券上市规则》第602条第二款第2项至第3项)。
| 项目 | 作为过渡措施应用继续列出标准 | ||
|---|---|---|---|
| 优质市场 | 标准市场 | 增长市场 | |
| 从外国金融工具交易所等退市 | 已决定将上市外国股票等从外国金融工具交易所等退市的情况,或者东京证券交易所认为无法从外国金融工具交易所等获取该上市外国股票等的实时市场报价时 | ||
| 指定记账传输机构处理 | 上市公司被排除在指定记账过户机构办理的上市外资股票等的托管记账过户操作或者境外股票信托受益凭证等的记账过户操作的情形 | ||
| 股份转让等限制 | 上市公司对上市外资股转让作出限制的案件等 | ||
| 存款协议到期等 | 上市公司为上市境外股票存托凭证发行人的,存托协议及其他协议到期的情况 | ||
| 其他 | 暂停银行交易、破产/重整程序或重整程序、停止业务活动、不当合并等、迟延提交年度或季度证券报告、虚假陈述或反对意见等、违反上市协议等、转为全资子公司、不当限制股东权利、 收购全部股份、请求出售股份等收购、股份合并、反社会势力参与等(从公共利益或投资者保护角度认为适当退市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