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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皇冠登录 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东京证交所证券条例》中描述了 REIT 的上市标准。 TSE REIT 市场基于另类房地产投资方式的概念,因此标准概述了房地产比例和资产管理体系等各个要点。

具体上市审核标准如下(合同型投资信托简称):

资产管理公司的属性

项目 标准详情
资产管理公司的适当性 受托管理投资公司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是日本投资信托协会的会员。
转让代理 投资者名册管理人是本所认可的《实施细则》规定的组织

管理资产详情等

项目 标准详情
不动产等数量与管理资产等总量的比例 预计达到 70% 或更多
房地产等、房地产相关资产和流动资产总额占管理资产等总额的比例 上市时预计达到 95% 或更多

财务详情

项目 标准详情
总净资产 上市时预计达到10亿日元以上
总资产 上市时预计达到50亿日元
审计意见 满足以下 (a) 和 (b):
  1. 首次上市申请的证券的包含或引用各营业期间的财务报表等或最近两年结束的各营业期间的中期财务报表等的证券报告等中不存在虚假陈述;和
  2. 最近两年内结束的每个业务期间的财务报表等所附的审计报告或截至上一年的中期财务报表等所附的中期审计报告包含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或“除例外情况外的保留意见”,或“中期财务报表等提供了有用信息的意见”或“除例外情况外的保留意见” 会计师等;但施行细则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营业期间 投资公司规则中规定的营业期限为6个月或更长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所有权条件

项目 标准详情
上市投资单位 上市时预计达到 4,000 或更多
主要投资者(投资单位持股量最大的10家实体,下同) 上市时主要投资者持有的投资单位总数占已上市投资单位总数的比例预计在75%以下
除主要投资者外的投资者数量 上市时预计达到 1,000 或更多

管理体系及架构等

物品 标准详情
及时披露制度 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实体处于可以以适当方式披露有关此类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的信息的状态。
  1. 初次上市申请文件中涉及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信息披露的文件,应当适当包含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和
  2. 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主体应具备及时、适当披露对资产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信息等的制度。此外,其预防内幕交易等的制度和框架被视为已适当制定和运行
资产管理系统 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主体具有能够稳健开展资产管理等的能力;
  1. 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主体在资产管理等时已制定适当的制度,以免损害首次上市申请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2. 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实体,应根据下列 a 项规定的事项,不得通过与发起人的企业集团的交易行为不当给予或享受利润。和b:
    1. 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主体与发起人的企业集团之间发生交易的,该交易具有继续交易的合理性以及包括交易价格在内的交易条件的合理性;和
    2. 首次上市申请证券的投资者的利益不可能因保荐人的企业集团优先考虑自身利益而受到不当损失;
  3. 内部管理体系被认为是根据以下a中提到的事项合理制定和运行的。和b。以便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主体能够高效地开展资产管理等工作:
    1. 建立并适当运作必要的管理和行政机构,以确保首次上市申请人的企业集团的管理活动的效率和内部检查职能;和
    2. 首次上市申请人的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系统已制定并适当运行;和
  4. 首次上市申请人的企业集团内应建立并适当地制定和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等的有效制度,以开展管理活动
金钱的分配 与首次上市申请的证券相关的资金预计将在上市后继续进行
与此类证券相关的基金资金的分配预计将通过持续拥有正在产生或预计产生租金业务收入的房地产等、管理资产等以及其他观点
其他 从公共利益或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认为是适当的

其他

项目 标准详情
与签订有关及时披露的咨询协议相关的书面宣誓或建议 已申请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首次上市的实体已向交易所参与者书面保证,其将与金融工具公司签订咨询协议,在上市后两年内及时披露此类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的信息;但交易以本所预先决定之书面建议向申请首次上市之不动产投资信托证券之交易者进行推荐者,不在此限
退款处理 投资公司的规则规定,不得根据投资者的要求退还投资单位
保管人同意 首次上市申请的发行正在或预计将在指定转让机构的记账转让操作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