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费清算参与者和附属机构费用
1。基本费用(仅限清算参与者)
| 520 万日元。每月 |
2。与日元 IRS 交易相关的清算费用
股东清算参与者(C 类股东)及关联公司(注 1)、(注 2)
| a。新的清算费用 | (a) 财政年度内最多(含)第 2,000 笔清算交易 每笔清算交易 5,000 日元 (b) 从本财年第 2,001 笔及直至(含)第 10,000 笔清算交易 每笔清算交易 1,000 日元 (c) 从本财年第 10,001 笔清算交易开始 每笔清算交易 400 日元 |
| b。未结清的交易费用 | (a) 本财年最多(含)第 8,000 笔清算交易 每笔清算交易 450 日元 (b) 从本财年第 8,001 笔及直至(包括)第 40,000 笔清算交易 每笔清算交易 100 日元 (c) 从本财年第 40,001 笔清算交易开始 每笔清算交易 35 日元 |
(注 1)“财政年度”是指从每年 4 月 1 日开始至次年 3 月 31 日结束的一年期间。
(注 2)适用于 C 类股东的费用结构也适用于与 C 类股东同一企业集团的清算参与者/关联公司(即与 IRS 清算业务相关的类别股东)。
(注3)以下年度清算费用上限适用于股东清算参与者(C类股东)和关联公司
| a。清算参与者的清算费用上限 | 日元 IRS 交易的基本费用和清算费用之和:1024 亿日元。 |
| b。附属机构的清算费用上限 | 日元 IRS 交易的清算费用总额:4000 万日元。每个联属帐户 |
非股东(非 C 类股东)清算参与者和关联公司
| a。新的清算费用 | 每笔清算交易 8,000 日元 |
| b。未结清的交易费用 | 每笔清算交易 700 日元 |
3.压缩费
| a。每笔交易压缩 供应商启动的压缩 |
每笔交易 1,200 日元 |
| b。混合率压缩 | 每笔交易 2,400 日元 |
| c。成员发起的压缩 | 每笔交易 2,400 日元 - 最低收费 500 万日元。应适用。 |
| d。 JSCC-启动压缩 | 终止交易数量减去新增交易数量(“JSCCIC费用交易笔数”),每笔交易的金额根据一个会计年度JSCCIC费用合计交易笔数确定 (a) 最多(含)第 2,500 笔交易:每笔交易 6,000 日元; (b) 从第 2,501 笔到(含)第 5,000 笔交易:每笔交易 3,600 日元; (c) 从第 5,001 笔交易开始:每笔交易 1,200 日元。 |
(注 1)“财政年度”是指从每年 4 月 1 日开始至次年 3 月 31 日结束的一年期间。
(注 2)对于股东清算参与者(C 类股东)和关联公司,压缩费总额适用以下上限:
| 压缩费用上限(针对清算参与者和关联机构) | 8000 万日元。 |
4。抵押品费用
每个计算期间(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1月至3月),根据a中的公式计算的成本总和。至 d。以下:
| a。日本国债管理成本 (计算期内清算参与者向JSCC作为IRS清算基金记入的JGB平均面值、初始保证金和违约或有保证金(以下统称“抵押品”))X(计算期内的实际天数)/ 365 X 050 / 10,000 |
| b。美国国债管理成本 (a)(结算参与者在计算期内向 JSCC 作为抵押品提供的美国国债面值的日元等值平均值)X(计算期内的实际天数)/ 365 X 050 / 10,000 (b) 计算期间内各月通过以下公式得到的值的总和 (结算参与者每月月底交存给JSCC作为抵押品的美国国债市值之和(指JSCC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计算并折算为日元)X(当月实际天数)/ 365 X 10 / 10,000 (c) 按照 JSCC 公告规定的方式将以下公式换算成日元的日元等值 USD20 X(清算参与者在相关计算期间向 JSCC 发出的与作为抵押品过帐的美国国债相关的过帐和提款指令的数量) |
| c。与货币信托相关的费用(仅适用于日本银行免费存款设施下活期账户的部分利率适用负利率的情况,JSCC 将承担该利率对应的信托费用) - 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未收取这些费用。 计算期间每一天通过以下公式获得的值的总和: (结算参与者当日向JSCC交纳的日元现金抵押品,存入经营信托业务的银行的普通储蓄账户或定期存款)X 1/365 x(相关负利率的绝对值) |
| d。 JSCC 为满足清算参与者有关抵押品管理的要求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
5。 OIS 转换费
当因掉期交易而产生的引用日元-LIBOR 的掉期提交清算,并且 JSCC 转换为 OIS 掉期,然后清算此类交易时:
| 每笔交易 3,500 日元 |
6。贸易报告费
- (1) 贸易数据存储库报告的清算合约 (IRS)
-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针对每个清算参与者,即向 DTCC Data Repository Japan KK 报告的清算合同(“贸易数据存储库报告的清算合同 (IRS)”)的一方。 (“DDRJ”),贸易数据存储库(如《金融工具和交易法》(1948 年第 25 号法案)第 156-63 条第 1 款中定义的术语)。
| (每月 DDRJ 发票金额总额)x(贸易数据存储库报告的清算合约 (IRS) 数量)/(贸易数据存储库报告的清算合约 (IRS) 和贸易数据存储库报告的清算合约 (CDS) 总数) |
- (2) HKTR 报告的清算合约
- 对于向香港金融管理局(“HKTR”)报告的清算合约(“HKTR 报告的清算合约”)的每个清算参与者(仅限于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清算参与者),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并转换为日元的金额。
| (截至每个月底 HKTR 报告的剩余清算合约数量)x 45 港元 |
- (3) SDR 报告清算合约 (IRS)
- 对于每个清算参与者来说,该金额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并转换为日元,该清算参与者是向 DTCC Data Repository (US) LLC (“DTCC”) 、掉期数据存储库(美国商品交易法第 1a (48) 条中定义的术语)报告的清算合同(“SDR 报告的清算合同 (IRS)”)的一方。
| (每月 DTCC 发票金额总额)x(SDR 报告清算合约 (IRS) 数量)/(SDR 报告清算合约 (IRS) 和 SDR 报告清算合约 (CDS) 总数) |
7。头寸转账费
| 受让人处每份转让的清算合约 2,000 日元。 - 每个财政年度最多 100 次转账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1) |
(注 1)“财政年度”是指从每年 4 月 1 日开始至次年 3 月 31 日结束的一年期间。
(注2)以下上限适用于头寸转账费用总额:
| 头寸转让费用上限(针对清算参与者和关联机构) | 4000 万日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