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交易清算费

现金(股票、附股票收购权的债券等)

 根据《收费规则》,公司向结算参与人收取的费用如下。

现金(股票、具有股票收购权的债券等)

  • 固定费用
    (1)现货清算参与者:每月500万日元(*1)(*2)
    (2) ETF特别清算参与者:每月5万日元
    (3)注册ETF信托银行:每月5万日元
    (*1)适用于每月承担债务比例超过总规模3%的清算参与者。 (但不包括债务承担单价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清算参与者)
    (*2)当承担与 ETF 创建/交换相关的债务时,将添加 50,000 日元的月费。

  • 清算费
(1) 债券以外的证券(不包括附股票收购权的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将整个市场每天的每月债务承担金额(单向)应用到下面的费用结构表中,将同一个表中的适用金额乘以费率来计算该月的适用费率,并将该费率应用于每个公司的每月债务承担金额。
每天假定的债务金额(单向) 价格
1万亿日元或以下的部分 百万分之007
1万亿日元以上2万亿日元以下 0068/10,000
金额超过 2 万亿日元且低于 25 万亿日元 0058/10,000
超过25万亿日元且低于3万亿日元的部分 0054/10,000
超过3万亿日元但低于4万亿日元 0049/10,000
超过 4 万亿日元 0044/10,000
(2)债券(不包括附股票收购权的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a) 金额标准:每 1 日元面值 004/10,000 日元
(b)箱数:每箱295日元

(*) 自 2024 年 4 月起,我们对实物固定费用和清算费用制度进行了修订,但在 2026 年 3 月之前,我们将根据 2024 年 3 月之前适用的费用结构比较实物固定费用和清算费用金额,并采用较低的费用金额。

  • 付款费用
     公司向存托中心支付的用于在公司结算符合 DVP 资格的证券的费用将作为“结算费用”向实物清算参与者和注册 ETF 信托银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