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保证金期货和期权交易的交易保证金
期货和期权交易的交易保证金
JSCC 对大阪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和堂岛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和期权交易进行清算业务,并处理这些交易从保证金计算到存款和管理的所有事务。
(*)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所有清算参与者所需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19,953 亿日元。 (其中,19,811亿日元与《金融商品交易法》相关,142亿日元与《商品期货交易法》相关。)
| 保证金和结算系统 (OSE) 概述 |
|
| 保证金和结算系统 (TOCOM) 概述 |
|
客户存入的保证金
进行期货、期权交易时,必须在证券公司等开立期货、期权交易账户,并在交易后次日存入保证金。存入证券公司等的保证金,通过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公司等存入JSCC作为交易保证金。
*请注意,大多数证券公司都要求在交易开始前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清算参与者可以将客户存入的保证金用自己的资金或证券兑换并存入 JSCC(替代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客户向证券公司等存入的保证金将被视为佣金保证金。
*客户所需保证金金额由各证券公司自行设定,其范围等于或大于JSCC采用VaR法计算的交易保证金要求金额(如果在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上加上溢价,则加上该溢价金额)。另外,请注意,各证券公司等自行决定保证金的存入方法。
*对于所需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还有两个附加系统:
·附加IM① 根据风险金额(持仓量水平)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的高级系统(IM附加费)
·附加IM② 根据相当于超额抵押风险的金额提供所需交易保证金的高级系统(压力附加IM)
请参阅此处了解详情。
清算参与者存入的保证金
清算参与者向JSCC存入的保证金包括自有交易保证金和委托交易保证金。
自助交易的交易保证金
- 所需的交易保证金金额
使用 VaR 方法计算的金额(如果应用交易交割保证金,则会添加该金额)。 - 需要额外的交易保证金
此高级系统有两种类型:·附加IM① 根据风险金额(持仓量)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的高级系统(IM附加费)·附加IM② 根据相当于超额抵押风险的金额提供所需交易保证金的高级系统(压力附加IM)请参阅此处了解详情。
- 假日交易的交易保证金预付溢价
对于已注册参与假日交易系统的清算参与者,每个类别账户未平仓合约的 VaR 方法计算的预期损失等值金额乘以一定比例所获得的金额将添加到所需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中,作为所有类别账户的预付溢价金额。然而,如果向JSCC提出申请并根据与客户的协议获得批准,客户可以存入归属于客户的预付保费金额。 - 额外存入交易保证金
如果自身交易存入JSCC的交易保证金低于规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清算参与者必须在不足发生日的次日上午11:00之前向JSCC存入等于或大于规定金额的交易保证金。 - 日内交易保证金
自上午11:00起(国债期货、国债期货期权、利率期货上午交易时段结束),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将重新计算,若存入金额低于所需金额,清算参与者将被要求在下午2:00前追加保证金。同一天。 - 紧急交易保证金
对于以下任一集中合约月份的期货交易 (*),前次执行价格与截至下午 1:00 的竞价日内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JSCC将重新计算所需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如果存入的金额低于规定的金额,将要求清算参与者在当日下午4:00之前追加存入保证金。
(※)东证期货交易、日经平均指数期货交易、长期国债期货交易、金本位期货交易、普氏迪拜原油期货交易
- 特定方紧急交易保证金
JSCC会经常计算每个清算参与人的相当于交易保证金(自有部分)(*1)的金额、相当于差价(自有部分)(*2)的金额、风险金额(每个委托账户)和超额抵押品风险金额(每个委托账户),计算结果将在夜间交易结束时和交易期间按如下a或b计算 上午 9:00 和下午 1:00如果满足任何一个条件,我们将要求您存入不符合触发条件的最低金额。
a。如果结算参与人任一账户(不包括自身账户)在计算时的风险金额(针对每个委托账户)超过该账户存入JSCC作为交易保证金的金额(*3)(*4)300亿日元以上,且风险金额除以存入金额所得的比例超过JSCC规定的触发标准(110%)
b。结算参与人计算时的交易保证金等值金额(自有部分)、差额等值金额(自有部分)、超额担保风险金额(每个委托账户)的合计金额为结算参与人自有部分(*5)交存于JSCC的交易保证金金额1,000。如果金额超过10,000日元,且总金额除以存入金额所得的比例超过JSCC规定的触发标准(各清算参与者净资产金额除以交易保证金存入金额所得比例的50%,最低为100%)
*1 计算时自己持仓的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和使用 VaR 方法计算的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的总金额
*2 相当于计算时自己持仓量的差额金额和以最新市场价格标记的期权交易价值的金额
*3 如果之前计算的金额大于账户预计存入交易保证金的金额,则按照之前计算的金额
*4 如果账户(*3)的交易保证金存入金额低于 300 亿日元,则为 300 亿日元
*5 如果账户(*3)的交易保证金存入金额低于 1000 万日元,则为 1000 万日元
与委托交易等相关的交易保证金
- 所需的交易保证金金额
使用VaR方法计算的金额(如果应用交易交割保证金,则会添加该金额)。 - 需要额外的交易保证金
此高级系统有两种类型:·附加IM① 根据风险金额(持仓量)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的高级系统(IM附加费)·附加IM② 根据相当于超额抵押风险的金额提供所需交易保证金的高级系统(压力附加IM)请参阅此处了解详情。(额外保证金相关存款的处理请联系您的证券公司。)
- 额外存入交易保证金
委托交易存入JSCC的交易保证金低于交易保证金要求的,结算参与人必须在不足发生日的次日上午11:00之前向JSCC存入等于或大于要求的交易保证金。
委托交易所需交易保证金金额是针对每个客户的期货/期权交易持仓计算的所需保证金金额的总和,以及所有客户的金额之和。
替代证券等存款
交易保证金(包括日内交易保证金、紧急交易保证金、特定方紧急交易保证金)可以代替证券等存入
保证金计算的仓位识别期
计算保证金时,确认用于保证金计算的仓位的期间对于每个产品都不同。清算参与者应注意,报告持仓时,必须在持仓声明中包含截至下一期间与该问题相关的未平仓合约。
| 产品名称 | 职位认可期 | 注释 |
|---|---|---|
| (1)指数期货交易、指数期权交易、商品期货交易(现金结算)、商品期货期权交易 | 直到 SQ 计算日期之前的工作日 | 盘中交易保证金和紧急交易保证金的计算截止到SQ计算日。 灵活合约月交易参照行权日目标指数最终值以现金结算的,将按照“(2)证券期权交易”处理。 |
| (2) 证券期权交易 | 直到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 盘中交易保证金和紧急交易保证金计算至最后交易日。 |
| (3)国债期货交易(现货期货交易) | 直到交货结算日期前一个工作日 | |
| (4)国债期货交易(现金结算期货交易) | 直到最终结算金额计算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 | 盘中交易保证金和紧急交易保证金的计算截止到最终结算价值计算日。 |
| (五)国债期货期权交易和商品期货交易(实物结算) | 直到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 盘中交易保证金和紧急交易保证金计算至最后交易日。 |
| (6)利率期货交易 | 直到 SQ 计算日期之前的工作日 | 盘中交易保证金和紧急交易保证金均在SQ计算日之前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