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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国债交易关于清算资金保荐人制度

自2025年6月23日起,我们针对场外国债交易清算业务启动清算基金保荐人制度。
本系统是允许其他清算参与者对支付清算资金等有困难的市场参与者的清算资金进行覆盖的系统,从而使市场参与者能够使用清算服务。

系统概览

·这是一种由赞助参与者承担赞助参与者的清算资金等的系统。
·本系统适用于各净额结算账户。具体来说,它针对的是与 MRF(货币储备基金)相关的净额账户。

项目 定义 派对
赞助参与者 促使其他清算参与者支付清算资金等的清算参与者 清算参与者,即管理 MRF 资产的信托银行
赞助参与者 承担其他清算参与者的清算资金等的清算参与者 清算已与发起人参与者同意使用此系统的参与者
赞助净额结算帐户 有资格使用此系统的赞助参与者的净额帐户 赞助参与者的 MRF 净额帐户


如何使用该系统的图片

所需清算资金金额计算示例

[示例]

净额账户 属性
账户 A 净额 赞助参与者的净额帐户
账户 B 净额 赞助参与者的 MRF 净额账户(赞助参与者的净额账户)
账户 C 净额 赞助参与者的其他净额账户
账户 D 净额 不使用该系统的清算参与者的净账户

1。在不使用本系统的情况下计算每个清算参与者(每个净额账户)所需清算资金金额的结果是,所需清算资金金额为净额账户A:60,净额账户B:30,净额账户C:40,净额账户D:70。
2。将保荐机构净额结算账户B的所需清算资金金额30设置为零,并将保荐参与者的净额结算账户A的所需清算资金金额加30。因此,净额账户A所需的清算资金总额为90(=60+30)。净额结算账户C(保荐参与者的另一个净额结算账户)和净额结算账户D(不使用本系统的结算参与者的净额结算账户)所需的清算资金金额不会改变。
3。 90名保荐参与者、40名保荐参与者、70名普通参与者所需清算资金金额将另行通知。
4。各清算参与者将根据通知的所需清算资金数额缴纳保证金。

关于赞助商参与者

赞助参与者的规格

·赞助参与者可以为其赞助净额结算账户指定一名或多位赞助参与者(如果您指定多名赞助参与者,则需要指定清算资金分配给每位赞助参与者的比例。)
·使用赞助商的参与者可以指定备用赞助商参与者,以防赞助商参与者因破产等原因无法存入清算资金。
*指定赞助参与者时,假定将在 3 方之间签订合同:赞助参与者、被赞助参与者和 MRF。

赞助商参与者要求

要成为赞助参与者,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财务标准:净资产(金融工具业务经营者以外的人的净资产)必须为 100 亿日元或以上
- 业务执行系统:必须建立适当的业务执行系统,以便为受资助的参与者存入清算资金

使用流程

·赞助参与者将向公司提交指定清算基金赞助系统的申请。届时,受赞助参与者还必须提交每位受赞助参与者的申请表。
·在申请使用之前,赞助参与者必须提交有关其业务执行系统的文件。

费用

使用该系统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系统详情请参阅系统概要>

关于国债场外交易清算业务引入清算基金保荐人制度的制度概要